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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::: | :::逢甲大學志工服務推動與整合實施計畫壹、 依據一、本校「逢甲大學學生參與志工服務實施辦法」。 二、本校辦學理念及中程重要計畫。 三、本校91年9月12日志工服務推動與整合會議主席裁示。 貳、 願景「學生就是志工,熱情服務學校,活力成長自己」。 參、 目標一、 整合校內志工制度,成立專責的志工單位。 二、 積極拓展志工業務,發揮逢甲的志工特色。 三、 全面整合志工資訊,建置多元的志工網站。 四、 建立單位業務分工,達成有效的志工運作。 五、 運用師生人力資源,薈萃優質的逢甲校園。 六、 有效推展志工管理,引導學生快樂的參與。 肆、 組織與人力成立專責志工單位,名稱為「志工中心」;主管由領導知能發展中心主任兼任;並置專任助理乙員協助推展業務。 伍、 實施內容一、 志工制度推動 二、全校性志工業務整合 三、各單位志工業務分工 陸、 管理與考核一、各單位工讀生工讀時數,若因臨時任務加班協助,其超溢未領工讀金之工作時數,得轉為志工服務時數,予於登錄。 二、參加學生會、社團辦理之校內服務,諸如清潔環保、衛生保健、捐血活動、交通指揮、反毒宣傳、新生註冊、慶典服務、招生宣導、校園解說、及協助推動各教學或行政單位之相關業務或活動等,均得登錄其志工服務之時數。 三、各教學與行政單位有志工服務者,依單位之現況和需要,自訂志工遴選與管理辦法,並指定專人為志工督導,負責輔導及辦理相關志工業務。 四、各單位對於志工參與志願服務時,應核實登錄服務時數,做為公正考評之依據。 五、學生就讀本校期間,為校服務累計達一百小時(含)以上者,畢業時頒發志工服務時數證明書。 柒、 志工督導會議一、為推動志工服務與業務整合,得不定期召集志工督導開會,由志工中心主任擔任召集人。 二、會議內容:志工服務各項活動、企劃、年度工作檢討、各單位業務聯繫及其他事項。 捌、 經費一、成立志工之單位,輔導志工業務所需之經費,由該單位於年度預算中編列。 二、全校性志工業務推展、訓練、督導、考核、表揚等經費,由學務處年度志工服務發展重要計畫預算中編列。 玖、 本計畫經學務處處務會議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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